2014年4月1日星期二

十大精神變態職業

研究成功人士與心理健康關系的學者杜頓(Kevin Dutton)提出了十大具有精神變態(Psychopathic) 特質者的職業,其中以企業主管高居榜首。

  杜頓說,精神變態者並不必然是害人性命的殺人犯,對精神變態的臨床診斷定義,是指那些情感冷漠、不理解和不同情他人,以及不認錯的人,他們的特點往往是冷酷無情、淺嘗輒止、控制欲強、浮躁輕佻和不負責任。

  杜頓在他的《精神病患者的才智:聖徒、間諜和連環殺手可教導我們獲得成功》(The Wisdom of Psychopaths: What Saints, Spies and Serial Killers Can Teach Us About Success)一書中,對精神變態十大職業的排序分別是企業主管、律師、電視台和電台從業者、營銷人員、外科醫生、記者、警察、神職人員、廚師和公務員。

  杜頓指出,在世人眼裡看來,上述職業的從業人員或是地位顯赫,或是有機會獲得權力與控制力,其中的部分職業還需做出臨床診斷,以及做出不帶感情色彩的決定,可展示精神變態者的自然判斷力。

  最不適合精神變態者的十大職業,分別是護理助手、護士、治療師、工匠、美容師與時尚師、慈善人員、教師、創新藝術家、醫生和會計師,因為這些職業都需具備一定的能力,可與人溝通和處理感情問題

我覺得做一個成功的護士的而且確是不要做精神變態者
但可惜為什麼上司們做做下護士就做埋精神變態者???
也許各行各業的上司們壓根底是精神變態者,才能當上別人上司?????

他媽的。。。
就因為這樣,我就因他媽的duty而他媽的整個星期不能歸家而要留在醫院渡宿
為什麼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
我連social life和家庭生活都沒有!!!!


醫管局!
你自我檢討下啦!!!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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